「擷取出戀愛體驗的五彩碎片,
在他哲人思辨的反光鏡的折射下,
建構出撲朔迷離的排列組合。」


關於羅蘭‧巴特我早有耳聞,最近又在文學批評課稍微介紹到,便對他有了粗淺認識,他是一位從「結構主義」轉為「解構主義」的大師,有名的論述是<作者之死>,強調文本的意義不在於作者本身建構的「言」,反而在於讀者所得的「意」。

【文本理論】
1.文本不同於傳統「作品」。文本純粹是語言創造活動的體驗。
2.文本突破了體材和習俗的窠臼,走到了理性和可讀性的邊緣。
3.文本是對「能指」的放縱,沒有匯攏點,沒有收口,「所指」一再後移。(看不太懂這句的意思= =)
4.文本構築在無法追根尋源的、無從考據的文間引語,屬事用典,回聲和各種文化語彙之上。由此呈紛紜多義狀。所呼喚的不是什麼真諦,而是拆解。
5.「作者」既不是文本的源頭,也不是文本的終極。他只能「造訪」文本。
6.文本向讀者開放,由作為合作者和消費者的讀者驅動或創造。
7.文本的指向是一種和烏托邦境界類似性快感的體驗。


這本書無疑在我的閱讀經驗中,是另一新的版圖,相較其他的小說,《戀人絮語》是用理性分析感性,將情侶們間的種種互動與交流拿來層層分析,戀愛成了文本的背景,往前延伸出各種情境,要人得「意」便好,從愛情伊始的相思、執著、依戀;發展為執著、等待、焦灼;最後瑕疵、災難、僵化,不以直線書寫反而打散所有過程,隨手拈來般地拼貼著,不連貫地敘述方式,就好像戀人的萬千思緒,不擇時擇地流竄而出。私以為要讀這本書前,得先經過一場戀愛,才能更易融入其所建構出的情境,畢竟這是一本要人得意忘言的作品呀。

以下是我節錄的段落句子,希望將來可以用上:)

◎之一「真可愛」

「真可愛」這一讚嘆在顯示整體的同時,又揭示出整體的不足之處;它想點明我迷戀的究竟是對方身上的什麼東西,但這些東西恰恰又是不可捉摸的。我的語言喀喀絆絆,憋了半天,最終也只是擠出了一個空泛的字眼,好像對方身上確有能喚起我戀慕之心的地方,但卻無跡可尋。

(迷戀的情愫構成了情話,卻又箍死了情話。)

◎之二「鼻子上的疵點」

我忽然發現了一個疵點,儘管它也許微不足道,但某種異樣的感覺卻剎那間在我從未意識到的某個角落冒出來,旋即將我愛慕的對象投入一個平庸的世界。而我曾經那麼虔誠地吹捧他的風度和個性,那和眼前他的舉止所暴露出來的完全是兩回事,簡直判若兩人。

◎之三「追求愛情」

戀人愛上的是愛情,而非情侶。


◎之四「交談(L'entretien)」

表白。戀人往往有這樣的癖好:一面抑制住內心的騷動不安,一面和情侶大談其愛,談情侶,談自己,談他們倆。表白之意並不在於吐露愛情,而在於戀愛關係的形式,即被反反覆覆、沒完沒了地議論著的形式。


◎之五「獻辭」

寫作是乾巴巴的、愚鈍的,有點像壓路機,行進時漫不經心,談不上什麼體貼入微;與其說背離了命運(況且什麼是它的命運呢?這又是個謎),不如說他會毀了「父母、情人」。

寫作是善者不來,來者不善:它使對方憋得透不過氣來,因為對方在我的寫作中非但發現不了任何奉獻,反而看到了明白無誤的鎮靜、力量、享受和孤獨。由此可見題詞殘酷的悖論:我要竭盡全力贈予你那會使你窒息的東西。
(我們一再證實這樣一個事實:一個人在寫作時根本不具備表現他自己形象的文筆:倘若愛我者「是愛我這個人」,那他/她就不是為了我的寫作而愛我(而我會因此感到痛苦)。)

(to be continued......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snowyclou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